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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福建省商务厅消防维保服务供应商评选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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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厅拟于近期开展厅消防维保服务供应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我厅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铜盘118号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有1楼(20层)、2号楼(3层)、3号楼(7层)、4号楼(2层)4幢楼,工作人员约500人。该维保服务项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门卷帘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系统和灭火器等要求每月、每季、年终进行消防设备设施定期维保服务,维保结果按要求报送相关消防部门。并做好突发故障的修缮处理工作,除正常维保检修工具及维修辅助耗材由维保供应商提供,保养内容以外的维修及设备配件更换的费用由我厅另行支付。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在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的维护保养培训机构列表中达到四星级达标(附截图)。

二、评选流程

  (一)查验报送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二)材料拆封后,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料审查的,进一步审查报价正确性、合规性。选定规则为:1.以维保服务报价最低的公司作为首选服务商(经厅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判定为明显低于维保成本的恶性竞争的除外);2.把各合格报价公司维修设备零部件各单价取平均值,作为按实维修的结算依据,与首选服务商进行协商,如该公司认同该维修单价,由该公司承接该项目。3.如该公司不同意该维修单价,则与维保服务报价第二低的公司进行协商,如此类推(最多协商至报价最低的第三家),直到确定承接公司为止。4.如维保服务报价最低排名第三家仍不同意该维修单价,则采购领导小组邀请维保服务报价最低的三家服务商进行集体协商再确定供应商。

  三、注意事项

(一)此公告发出3天2024年4月13日至15日为评选流程公示日,如供应商对评选流程或文中其他地方有异议的,在此3天内来函来电,办公室将给予解答。如涉及到需要对该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的,我厅会在此公告发出的第4天(2024年4月16日)发出更新或补充公告。报价单位应在2024年4178:00至4月19日17:30期间派人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以密封方式):1.填写完整的报价单;2.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可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A4版面简装成册,逾期不候。

(二)维保服务最高限价6万元。更换零部件费用报价单将作为市场价格调查,确定日常维修按时结算的依据。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过最高限价金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联系人:

1.办公室:黄杉

联系电话:0591-87270299,13860687598

2.财务处:李倩

联系电话:0591-88012132

3.机关党委:官辉

联系电话:0591-87270208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主

408办公室

 

附件:1.维保服务报价单

          2.更换零部件费用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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