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3-00023 文号 闽商务〔2023〕12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3-07-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3-00023
文号 闽商务〔2023〕12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3-07-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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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具有特殊的国际影响力,也是我厅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之一。根据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发来的《关于请协助邀请企业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函》(商贸促局函〔2023〕147号)的精神,为充分发挥东博会经贸促进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我厅将继续组织我省企业参加9月16-19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20届东博会。现将做好参展参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第20届东博会以“和合共生建家园,命运与共向未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经济增长中心”为主题,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等五大专题,突出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重点领域合作,全面升级高层对话机制、提升经贸实效。

  本届东博会将采取“云上东博会+实体展”的展会模式。实体展总展览面积10.2万平方米。国内商品展示类别为智能设备(智慧能源及电力、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应急抗险)、绿色建材与智能家居、文旅康养,增设数字技术、时尚生活、上市公司、工业设计等展示内容;东盟及其他“一带一路”国家商品展示类别为食品及饮料、农产品、大宗商品、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业产品等。同时,云上东博会的功能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升级“云展示”“云会议”“云洽谈”平台功能,打造“千企开拓”线上展会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企业数据库,丰富全年线上会议活动、展览,打造多平台联动、365天永不落幕的东博会。

  二、主要工作

  (一)商品贸易展区

  我省拟结合东博会组委会的要求,重点组织省内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等)、绿色建筑材料及智能家居(门窗幕墙、室内装饰材料、智能家居等)等行业优质企业参加东博会商品贸易展,并设立福建形象展区。目前,已向大会组委会争取到40个室内标准展位,拟采用简特装方式布展,展示福建企业的风采。

  大会组委会为本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免费提供云上东博会展位。展期内,参展企业可和意向买家交换电子名片。针对买家发起的咨询内容,参展企业可以在线交流沟通。具体待大会组委会明确后,另行通知操作方式。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东博会参展范围的行业企业参展,加强与东盟各国的采购对接,争取订单,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

  (二)福建形象展区

  本届东博会我省将设立面积100平方米的“福建省形象展区”,针对东盟客商,开展宣传、推介、招商活动。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与相关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产业园区、项目等视频、图片、文字素材。鼓励和支持有兴趣的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展示本市(区)形象或开展对东盟国家招商推介工作。

  (三)主要经贸活动

  第20届东博会围绕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等五大专题,安排了内容丰富的经贸交流促进活动,包括东盟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第三届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等系列高层论坛,组织近100场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大会组委会为本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免费提供参加对接活动的机会。线下参会方式请参阅组委会届时提供的参会指南,线上参会方式待大会组委会明确后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与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上述贸易投资促进活动,获取更多经贸合作信息和商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四)申报要求

  1.步骤:

  (1)请拟申请第20届东博会的企业于8月15日前通过电脑端(360浏览器极速版)登陆https://www.caexpo.org/,或扫描二维码,注册账号,完善企业信息。

  (2)通过福建省参展企业报名二维码申报

  (3)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企业和产品进行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参会企业名单。

  (4)本届东博会首次在展馆内设置新品首发首秀专区和直播专区,免费为国内外参展商打造新产品和新技术发布、企业宣传、产品推介、直播带货的新平台。欢迎各参展商踊跃报名,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反馈《使用申请表》176088533@QQ.COM。

  2.东博会实行企业自愿参展原则。为维护东博会展位管理秩序,凡申请东博会展位的企业,请在提交申请展位的同时,缴纳“展位申请保证金”。展位申请一经确认安排,即不能随意退展。

  (1)每申请一个展位交纳5000元保证金,交易团凭缴纳保证金凭证进行展位分配确认,保证金将在展会结束查明无违规后原账户退还。

  (2)已分配到展位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展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最终未分配到展位,展位分配结束后交易团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请于8月13日前汇至以下指定账号,并将付款水单注明“第20届东博会福建省代表团参展保证金”,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6088533@QQ.COM。

  账号名称: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账  号:11602010010005754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五)注意事项

  东博会是福建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平台,也是我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的重要窗口。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东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三、参展扶持措施

  为支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我厅将东博会列入2023年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本次活动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用及部分展期住宿补贴由我厅专项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差旅、交通等费用自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等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对自行参展的企业不予补助。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亚洲处

  联系人:许 洁

  电  话:0591-87270192

  传  真:0591-83226373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曾 惜 郑林辉

  电  话:0591-87270308

  邮  箱:176088533@QQ.COM

 

  附件: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直播间/首发首秀舞台区使用申请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直播间/首发首秀舞台区使用申请表

活动形式(请在意向前打√):□直播间   □新品首发首秀(□LED视频循环播放/□现场新品演示)

①直播间:为参展企业现场免费提供直播间,通过现场直播形式,企业自行进行品牌宣传、展品推广。

②新品首发首秀:企业如有新品首发或在东博会上首秀,可携带展品(或提供产品视频)通过现场舞台进行宣传展示。

企业名称

 

展示产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直播间

高清摄像设备、无线话筒、专业的灯光设备、直播显示屏

新品首发首秀

舞台、LED屏幕、灯光音响设备、无线话筒、高清摄像设备

备注:1、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首次在展馆内设置新品首发首秀专区和直播专区,免费为国内外参展商打造新产品和新技术发布、企业宣传、产品推介、直播带货的新平台。现场只提供基础配置,个性化设备及直播人员企业自理。

2、企业需配合工作人员提前收集活动意向,主委会根据企业报名情况进行场次安排并提前专人对接沟通具体事宜。

  咨询电话:0771-2092217/54652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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