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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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为加快促进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按照2018年境内外服务贸易展洽会计划,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京交会”)。为做好京交会我省组团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京交会基本情况

  京交会由中国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定位于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会,是迄今为止全球唯一涵盖世贸组织界定的服务贸易12大领域(包括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金融服务,旅游与旅行相关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教育服务,分销服务,环境服务,其他服务)的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平台。

  经国务院批准,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将于2018年5月28日-6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举办。本届京交会将以服务业“开放、创新、融合”为主题,聚焦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各国和地区间服务贸易合作与发展,按照“行业承办、省市组团”的组织模式开展。

  二、我省拟参与的活动及政策

  根据商务部要求及我省2018年境内外服务贸易展会计划,我厅拟组织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及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参展参会。

  (一)组织参展

  根据京交会组委会的要求及我省服务贸易领域的展览展示计划,我省省团展区面积约64平方米。以“聚焦新发展,智能新福建”的主题,重点展示我省智能制造、新能源和信息化技术方面的发展成就、创新成果以及相关重点企业的风貌。

  (二)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鼓励我省服务贸易企业本着自主报名、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服务贸易12大领域的展览和会议,目前组委会已公示的展览和会议活动信息表(附件1),其中包括技术贸易、科技创新、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版权交易、金融服务、快递物流、会展服务、中医药服务等相关的会议、观展、论坛、对接、洽谈活动。

  (三)相关政策

  参展参会的我省(不含厦门)企业,按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支持企业参加2018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8〕9号)文件规定,享受2018年服务贸易重点展洽会相关政策支持。

  三、报名方式

  (一)展览材料收集

  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供展示有关我省智能制造、新能源和信息化技术方面的发展成就、创新成果以及相关重点企业的图片与文字资料。

  (二)参展企业报名

  请有意参加展会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在福建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fjsm.gov.cn/)上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企业进行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

  (三)参会人员报名

  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参加京交会的相关人员,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京交会”相关的展览、会议,并将所有参加人员填写的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进行汇总,并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至我厅服务业发展处。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

  联 系 人:肖祎祎

  联系电话:0591-87270239

  电子邮箱:xyy@fjtpc.org

 

  附件:第五届京交会展览、会议活动信息公示汇总表

        福建省参加第五届京交会参会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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