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5-15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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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以下简称南博会)以及由商务部和西南六省(区、市)七方联合主办的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将于2014年6月6日至10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同期举办。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拟组织参加2014年南博会暨昆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三、展会时间:2014年6月6-10日

四、举办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五、承办单位:福建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六、展区设置

(一)全馆展区设置

本届南博会暨昆交会共设8个展区。展区包括主题展区、优势产业展区、服务贸易展区、机电展区、境外特色商品展区、家居建材展区 、食品及礼品展区 和大型工程机械展区。展览面积共60,000平方米,其中室内48,000平方米,室外12,000平方米。

(二)我省展区情况

我省展区共18个标准展位。其中机电展区14个、食品饮料及旅游商品展区4个。

七、配套活动

与2014南博会暨昆交会同期举办的主要活动有商品采购大会、南亚国家投资促进会、中国—南亚商务论坛、中国—南亚经贸高官论坛、南博论坛、中国—南亚智库论坛、东盟华商投资西南项目推介会暨亚太华商论坛、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中国?东南亚?南亚电视艺术周、中国侨商投资贸易促进会、春城高尔夫国际展(“昆交会”杯)、中国—东盟行业合作昆明会议。

八、扶持措施

为支持企业开拓南亚市场,我厅将2014南博会暨昆交会列为2014年度重点组织、优先扶持的境内国际展,并对参展费用给予相应补助。

九、工作要求

(一)参会工作

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结合本地实际及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及企业参加各项活动,参会的人员名单在5月20日前报到承办单位处。 

(二)组展工作

1.精选优秀企业参加商品贸易展。结合博览会专业商品行业设置及往届参展效果,本届我厅将重点组织机电及食品 的优势特色产业参展。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积极组织本地优质企业、优质产品参展,并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参展企业名单、展位预定数量报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2.参展企业展位预订及收费。

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组团单位于2014年5月15日前传真参展报名回执(附件)至承办单位申报展位。每一标准展位(3m×3m)价格5000元。参展企业应按预订展位数量(面积)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展位费用汇至承办单位账户(详见附件),不详之处请与承办单位(福建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联络,联系人:潘志辉(0591-88605318、13705049948 、传真:0591-83839780)

附件: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报名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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