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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产销信息调查分析项目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9-0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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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产销信息调查分析项目供应商比选,欢迎有意向合格报价人踊跃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产销信息调查分析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程序组织公开拆封后,有效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供应商。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每月收集整理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产销信息,督促基地企业及时报送产销信息,并提供汇总报表及情况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存出栏、产销量、销售地情况及产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

  2.协助开展对拟审核通过的336家申报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企业佐证材料进行实地复核查验,提交实地复核查验总报告1份并制作基地牌匾。服务期限为30个工作日,具体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整(壹拾伍万元),报价应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文件未密封或密封破损视为无效。下列材料一式1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若无则不需提供);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无则不需提供);

  5.项目报价单;

  6.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

  7. 提交整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上班期间自行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概不受理。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8:00

  送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1205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0591-87816917

  附件: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9月3日

  附件

  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产销信息调查分析

报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费用细项(元)

1

每月产销信息统计分析

 

2

协助开展基地佐证材料实地复核查验并制作基地牌匾

 

合计(元)

大写:            (¥:           )

我方已知悉贵单位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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