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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转需!部分“国四”车也纳入以旧换新政策啦 _ 促进活动 _ 福建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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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转需!部分“国四”车也纳入以旧换新政策啦

来源:福建商务 发布时间:2025-01-24 19:06 浏览量:89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1月17日发布

  补贴扩围!在此前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进行补贴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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