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经三明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并申报,我厅拟对三明市建宁县2023年度、泰宁县2024年度项目清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1.建宁县:
2023年度“黄埠乡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新增农特产品展示馆;
2023年度“伊家乡县域经济集镇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增豆腐制作体验坊、生态食材展示中心及电商直播间。
2.泰宁县:
2024 年度“下渠镇鸡蛋自动分拣设备采购及仓储库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增3号仓储库房,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95.36万元。项目补助金额调整为47.20万元。
我厅对外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后将由省商务厅进行项目清单调整备案。
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2.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31
传 真:0591-87801017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商务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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