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大疆回应:更有利于行业发展和技术应用

发布时间:2024-08-07 09:31 信息来源: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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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调整红外成像设备、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增列入管制范围,取消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禁止所有未纳入管制的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上述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此,大疆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商务部的出口管制措施的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向更有利于整个无人机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应用。大疆始终致力于设计、开发、制造民用无人机产品,我们一直坚决反对将我司产品和技术用于任何军事或战争用途。大疆也将继续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的出口管制法规要求,以及业务所在国和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相关政策实施一年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依据出口管制法规定进行认真评估,并结合形势发展需要,作出优化调整的决定。此次调整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发言人称,中国政府坚定支持中国企业在民用领域开展无人机国际贸易与合作,反对民用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反对个别国家动辄以无人机为由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非法制裁。中方将继续跟踪评估无人机出口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