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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发布2018年度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东南网 发布时间:2019-06-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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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福州法院2018年度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据了解,随着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商事纠纷案件快速增长,2018年福州中院受理商事案件2344件,同比增长17.73%;2019年1-4月受理商事案件1064件,同比增长36.03%。从司法数据可以看出,买卖、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合同等传统案由仍是商事纠纷的主要案由,但增速趋于平缓;与公司有关、执行异议、融资租赁等新类型纠纷均呈快速增长,且幅度较大。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彦邦介绍,福州中院注重审判经验和规则的提炼总结,发挥个案的示范作用,向社会公众宣传商事案件,尤其是各种新型疑难案件的审判理念与裁判思路,明晰各类市场主体的权责,增强市场主体对法院裁判结果的合理预期,以司法公信作为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和“指南针”,为建成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作出规范性指引。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与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执行合同时间、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办理破产案件”紧密契合,涉及危困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及营业模式的创新、“职业打假人”网购“三无”食品时的权利保护界限、投保人如实告知与承保人诚信询问及审慎核保的认定、预查封商品房之变价款的执行清偿顺位、VIE(协议控制)模式的基本法律架构及投资人的法律风险、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时的责任认定、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的平衡保护、公司章程规定系公司内部治理合法性的主要依据、股东配偶提起确认股权转让效力之诉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公司以股权激励名义引进的特定投资人的权利界限等新型疑难或热点纠纷。 

  特别是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破产重整案,对于具有营运价值的民营企业,如何综合运用重整及和解手段进行挽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再生,提供了可复制范本。 

  发布会上福州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林秀榕表示,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福州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齐心协力,携手共建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力促进本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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