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正式发布《深入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从便利跨境融资和资金使用方面入手,出台线上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及事后提交抽查材料、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允许外债模式转换、放宽融资币种限制等四项改革新举措,进一步促进闽台经济金融融合发展,让全辖台资企业享受到切切实实的政策红利。
资本收入结汇支付新路径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推动经济发展正常化的关键时刻,此次试点依托商业银行企业网银打造“云上服务”,为试点企业提供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及事后抽查全流程“一站式”线上办理,打破了传统柜台办理模式的桎梏,以实际行动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辖内首批试点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厦门银行、建设银行现已开通线上办理服务,其他银行也将视情况陆续开通。
外债账户管理模式新突破
此次试点允许同一试点企业同一币种外债共用一个外债专用账户,可有效避免企业多次开户申请的冗长程序,精简账户开立个数,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管理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外债模式转换新尝试
试点政策升级后,原先选择“投注差”跨境融资模式的试点企业,可调整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模式,为企业提供了二次选择的机会,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调整借债模式,进一步拉平台资企业与自贸区企业的外债政策待遇。
放宽融资币种限制新亮点
试点突破原有外债管理政策下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限制,允许试点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满足企业用汇需求,合理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据悉,该政策发布当日,已实现线上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首笔业务落地。辖内台资企业石狮市弘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兴业单证通系统资本项目线上业务”功能,线上提交资本金结汇与境内支付业务申请,足不出户顺利支付18万元人民币货款,切实节约企业“脚底成本”。
据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福建省特殊经济区域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到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再到如今台资企业便利化试点3.0版的改革创新,该局始终牢记“金融为民”使命,不断丰富外汇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和能效,切实助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两岸经济金融融合。下一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以政策宣讲为重要抓手,加强银企对接,抓细抓实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试点业务增量扩面,跑出福建金融改革“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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