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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2-0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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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闽委办 〔2014〕43号)的通知,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的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漳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投资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商务、口岸工作;研究提出商务、口岸政策法规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全市商务、口岸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口岸运行状况;研究商务、口岸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市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三维”(外企、民企、央企)招商,牵头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市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我市同台港澳地区的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置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开发区审核转报工作。

  (十四)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完善大通关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漳州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效能、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各类商务资金,负责协调、监督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牵头申报各类商务扶持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市政府WTO事务协调办公室)

  拟订我市商务、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商务、口岸体制改革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商务、口岸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研究提出商务、口岸政策法规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WTO事务协调的有关工作;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产业安全预警、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促进政策研究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依法执行进出口配额、许可等贸易管制措施;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市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负责国际品牌保护,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的交流与合作。

  (三)投资促进科

  负责制订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境内外招商推介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投资促进工作;服务境内外客商考察漳州投资环境活动,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开展全市投资环境测评及招商推介资料制作、对外发布;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跟踪落实全市重大招商项目;负责跟踪落实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牵头组织全市“三维”招商项目跟踪落实绩效考评;承担与台港澳地区的投资促进工作,跟踪推进台港澳资重大项目,协调有关台港澳商投资管理问题。

  (四)外资项目科

  制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县(市、区)完成计划;落实重大招商活动可望签约项目,负责外资项目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包括外资企业年报、外资到资统计、已签约外资项目入库跟踪管理、“三维”跟踪管理系统项目信息报送等;牵头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善漳州投资环境意见。

  (五)开发区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促进管理办法;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我市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和省级开发区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以及自由贸易园区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开发区有关统计业务;协助跟踪推进外资招商项目,指导开发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受理并协调解决开发区内外资企业(项目)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对外贸易科(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指导工作;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拟订外贸发展促进政策措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综合协调、评估和分类管理境内外展览会;指导出口商品基地、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

  (七)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八)市场秩序科

  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协调管理我市商品贸易经营秩序,组织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事项;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流通业发展规划,承担流通行业统计、标准推行、科技进步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我市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内贸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建立服务贸易部门联系机制,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十)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副食品基地办公室)

  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十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

  (十二)口岸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我市口岸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开放计划;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市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协调、审核、验收、报批,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口岸有关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

  (十三)大通关协调科

  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口岸通关环境建设、大通关绩效评估、通关协作机制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大通关咨询、投诉处理,负责协调口岸通关现场事务;负责福建电子口岸(漳州)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市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对台小额贸易有关事宜。

  (十四)审核审批科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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