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十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2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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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规证BIM报建自主审查
  
  1.内容:通过编制报建实施方案、建设BIM(建筑信息模型)规划报建审查审批系统、成立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等措施,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指标自主审查,同时自动生成自查报告辅助审批人员判断,逐步实现全部规划条件指标“机审”代替“人审”,提高工规证审批效率。
  
  2.创新点:一是通过“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审批系统+一个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帮助企业及设计单位快速了解BIM规划报建,为企业提供报建全链条服务。二是BIM规划报建审查审批系统支持总图45项、单体117项经济技术指标自主审查,并统一公开数据格式和标准,实现该系统与多规合一平台互通。三是审批材料电子化,报建人员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一键自主审查后,将审查报告提交至审批窗口,即可实现工规证秒办。
  
  3.效果:已有65个项目通过BIM报建取得工规证,累计节约审批时限700余日,审图效率大幅提升。
  
  二、项目策划生成“双清单”机制+“容缺并行”机制
  
  1.内容:建立项目策划生成问题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双清单”机制,形成项目策划生成标准化模板,提前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并提前一次性告知业主单位后续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同时,推行容缺并行制度,允许边策划边办理手续。
  
  2.创新点:一是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细化要素问题,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选址优化、规划调整、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准备等要素保障工作。二是靠前告知建设单位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涉及的办理审批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事项”。三是针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问题,将属于市区两级决策的事项,实行容缺并行、同步推进,避免项目一有问题就返回项目策划库。
  
  3.效果:细化了45个问题事项、26个容缺事项,近6000个项目在策划生成阶段提前细化要素保障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快速落地。
  
  三、获得用水集成服务
  
  1.内容:对供水设施还未覆盖的区域提前实施配套,主动上门对接用户需求,每个项目匹配专属营商专员,提供设计阶段、施工前期、中间过程、竣工查验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新建小区供水设施查验实现全程网办,供水接入工程实行零材料、零申请、零跑路、零审批、零费用的“五零”服务,为企业提供从申请到使用、再到后续服务的全方位支持。
  
  2.创新点:通过提前配套、无感受理、专员跟踪、全程服务等,有效提升了企业用水便利度和体验感。新建小区供水设施查验全程网办,率先在全国供水行业完成查验工作全流程可视化。
  
  3.效果:报装流程方面,实现零材料申报,一环节办理,一日办结,办件时间最高压缩80%以上;报装成本方面,通过免计量装置费用、免红线外工程费用等,节约了用户成本。
  
  四、台胞职称跨境采认
  
  1.内容:台胞在台湾本岛即可通过网络办理职称采认,预发电子职称证书二维码,待台胞正式来大陆工作时换领纸质证书。
  
  2.创新点:通过“台胞职称线上申报系统”线上受理审核,并预告采认结果,待台胞登陆就业时凭预授码即可获取相应证书。台胞提交的个人资格材料统一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查实公证,申报程序更精简。
  
  3.效果:台胞从申请到预知结果仅需一周,申请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已有近200名台胞线上申请办理职称采认事宜。
  
  五、专用航标行政许可优化
  
  1.内容:对专用航标行政许可实行“一网通”在线办理,优化审批环节,对部分不繁忙的航段,且实际施工不影响船舶通航的航标工程,实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容缺办理。探索航标效能技术测定与效能验收同步实施,加快航标建设进程。
  
  2.创新点:一是对部分交通流较少的航段,且实际施工不影响船舶通航或未使用船舶的航标工程,实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容缺办理。二是优化文件受理、初审环节,将工作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企业可以通过“一网通”线上办理,也可选择线下办理,办理渠道更丰富。三是对业务数量较少且位于内港区的航标工程,探索技术测定与效能验收工作同步实施。
  
  3.效果:专用航标审批平均每件减少5个工作日,鼓山大桥、魁浦大桥等多座闽江内桥梁航标通航保障方案通过容缺模式办理。
  
  六、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机制
  
  1.内容: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协同处置破产企业案件。对简单破产案件建立“一站式”工作模式,由法院统一收取破产企业清税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等申请材料;对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一案一议”多方协调机制;部门共享共通案件数据,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企业破产处置高效联动。
  
  2.创新点:一是整合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职能,建立企业破产事务从企业接管、处置至融资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机制。二是编制办事指南或实施意见,为办事提供明确可操作性指引。三是推动分类处理,对于简单破产案件,由法院统一收取破产企业清税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等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法院受理后,各部门提前介入,初步研提各环节方案,再通过“一案一议”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四是部门间加强信息交换,破产企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充分保障公众和破产参与人的知情权。
  
  3.效果:2年来,福州片区审结破产案件21件,惠及债权企业96家,盘活土地500余亩,近6亿元资金用于偿债和企业后续经营,妥善安置职工600余名;厦门片区自动公示破产企业信息4590余条,为961个“无产可破”案件支付援助资金708.12万元,降低企业办理破产成本。
  
  七、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
  
  1.内容:在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接自贸区管委会、仲裁委等单位,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通过诉前分流、诉中调解、执行合力,委派或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案件调解,运用法官工作室和云调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2.创新点:为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府院联动,法院联合自贸区管委会、仲裁委、商事调解中心等部门,建立涉自贸区案件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自贸区企业争议调解优先承诺等机制,并特聘调解员参与调解专业性强且复杂的案件,加强涉自贸区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同时,通过对接电子诉讼云平台,完善“云认证”“云面签”“云授权”等举措,开展在线调解、在线庭审,推进矛盾纠纷线上高效解决。
  
  3.效果:福州片区首批案件调解率达25%,目前已移交案件百余件。厦门片区诉前化解涉自贸纠纷约2100件,审结涉自贸案件6632件,执行2859件,将3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移送破产审查,处理效率大幅提升。
  
  八、统一房产和规划面积测量标准
  
  1.内容:综合房屋产权、规划计容与人防前期图纸审批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的面积测算相关规定,制订统一的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配套编制参考图示,详细规定建筑工程各类形态及对应的作业规则,实现一本规程覆盖从房屋规划到产权登记不同阶段,做到房产、规划和人防“六个面积”(房产楼盘预测面积、房产实测面积、规划证图纸测算面积、规划核实竣工测量面积、人防图纸测算面积、人防竣工测量面积)结果的统一。
  
  2.创新点:一是在延续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基础上,吸收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相关规定,首创“幢建筑面积”,系全国首个衔接统一房产、规划及人防测算标准的地方规程。二是以建筑图和分户图对照配套编制图示,对照使用直观准确,操作性强。三是借鉴国内外立体生态建筑、形态设计等规则理念和先进经验,倡导宜居。
  
  3.效果:为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有效减少建设单位报建和各部门审批时间。目前按新规已完成测绘330个项目,面积1300多万平方米。
  
  九、智慧港口引航站
  
  1.内容:建设港口引航船舶信息可视化平台,实现引航、拖轮、码头、船舶代理等作业信息全程可视化,明确船舶作业的主要信息服务标准,形成一体化集成服务解决方案。
  
  2.创新点:传统的引航船舶作业信息流转环节繁琐、信息交互不及时,作业人员需投入大量精力确认信息,处理效率低下。通过改革,将引航站、拖轮公司、码头、船舶代理等业务信息流程整合归并到引航船舶信息可视化平台,所有操作流程全面电子化,实现信息高速传递和共享,提升港口生产效率。
  
  3.效果:厦门港船舶进港作业各环节无缝衔接,船舶与作业信息实时在线展示,每年可为船舶公司节省船舶待时、码头占用、二次拖轮费等成本约1亿元。
  
  十、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模式
  
  1.内容:创设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由公证机构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承接司法机关“5+N”类司法辅助服务,建设“公证云端”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公证机构承接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全程留痕。
  
  2.创新点:一是建立了司法辅助事务外包的全新模式,公证机构协助法院开展调解、送达、调查、保全、执行、法拍等辅助事务,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二是建设全国首个“公证云端”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全程留痕,发生争议时及时出具公证文书。
  
  3.效果:有效剥离法院约三分之一的辅助事务,司法送达完成率提高30.14%,司法调查周期缩短80%,保全执行查控周期缩短50%,推动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十一、“三调三进”涉台解纷新模式
  
  1.内容:构建以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涉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台企与企业家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涉台调解体系。在台胞、台企聚集区,建立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机制,设立涉台法官工作室(联系点),发挥台胞身份认同和情感认同优势,提升涉台法律咨询服务水平。
  
  2.创新点:创新“台胞服务台胞台企台商”的个人调解工作模式、“调解员现场调解与法官到场指导”的进社区调解模式、“行业性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双向交流”的进企业调解模式,形成个人、社区、企业全覆盖的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建立涉台纠纷“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和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开展贯穿非诉、诉前、诉讼各环节的纠纷化解。
  
  3.效果:平潭片区已成功调解涉台纠纷143件,解决争议标近2000余万元。厦门片区有效化解纠纷211件,累计为台胞提供线上调解、庭审881件。
  
  十二、税务“智慧云厅”
  
  1.内容:整合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等渠道,引进云桌面、云触屏等自助办税设备,形成综合自助办税新体系,实现智能导税、智能导惠、同屏帮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2.创新点:纳税人和缴费人可自主办理纳税申报、文书打印、发票申领、发票验旧、社保费缴纳等多项业务,云触屏通过同屏帮办,开展精准指导,形成“24小时不打烊”办税服务模式。
  
  3.效果:平均缩短业务办理时间20%。截至2024年3月,福州、平潭片区发票验旧、发票申领等业务办理量均近万人次。
  
  十三、高频小额金融纠纷“调诉一体”新模式
  
  1.内容:金融监管部门与法院共同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由法律、金融专家等组成调解队伍,针对金融新业态背景下的高频小额金融纠纷,采取全流程标准化、专业化、科技化处置方式,实现纠纷源头治理、矛盾诉前化解。
  
  2.创新点:一是全国首家政府主导、自主运营、市场主体参与的金融调解组织,一站式提供失联修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等服务,纠纷化解“只需进一扇门”。二是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可快速获取民事裁定书。三是开发“金调云”线上调解系统,打造在线调解、签约、司法确认一体化纠纷调解线上平台,提升调解质效。
  
  3.效果:累计调解成功各类金融纠纷案件3507件,标的额10.04亿,为金融消费者节省诉讼费用3803.43万元,减少律师费支出1723.54万元。
  
  十四、国际航行船舶人员精准管理
  
  1.内容:建设船舶梯口管理系统,通过服务对象网上申报、梯口管理人员辅助核查、后台民警跟踪管理三大环节,实现登轮、搭靠作业“事前报备、事中核验、事后追溯”全流程闭环管理。
  
  2.创新点:梯口管理系统通过“网上申报、移动采集、动态分析、实时展示”四个环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人脸识别及证件核验,构建口岸限定区域人头库,在口岸码头动态开展人头智能分析和预警。
  
  3.效果:梯闸口通行时间由原来的2分钟缩短至20秒,推动了无纸化通关,实现了企业时间成本和作业成本“双下降”。
  
  十五、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三同步”工作机制
  
  1.内容: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行政机关在对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前,依当事人申请,同步组织行政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在作出行政处罚范围内,同步进行违法行为综合评判,依法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通过法院调解平台提交材料,法院同步审查作出司法确认,形成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多元调解保护格局。
  
  2.创新点:一是推动行政案件、民事纠纷一体化化解,针对达成调解协议且首次侵权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权利人无需再进行诉讼维权,减少诉累。二是法院同步参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对证据采集使用、侵权赔偿数额、调解协议内容等提出专业意见,双方通过行政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即可同步进行司法确认。
  
  3.效果:已运用该机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65件,部分典型案例入选省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裁判要旨纳入法信平台。
  
  十六、“天地图”查房看地系统
  
  1.内容:以“天地图”公众版为地图底版,打通商品房预售网签系统、登记系统,将新出让土地、已办证宗地、已办预售许可证且正在销售的房源、已首次登记可办证楼盘等可公开查询的信息,通过图形叠加,以地图方式展示,供公众查询。
  
  2.创新点:一是打通不动产登记、住建部门数据壁垒,跨部门信息实时交互,实现一个入口、综合查询。二是操作简单快捷,可直接在图上点选、勾绘区域圈选查询,区域内的在售楼盘、宗地全部显示。三是创新呈现形式,通过图形叠加最新的航空影像图、卫星影像数据等,多维度展示鲜活信息,方便比对。
  
  3.效果:有助于降低购房查询成本,助力购房决策,目前已服务近18万人次。
  
  十七、推行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即办结”
  
  1.内容:根据不动产登记审核规范要求,制定抵押权注销登记智能审核标准;根据标准,对于抵押权人提交的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申请,进行智能判断;符合标准的,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即时办结。
  
  2.创新点:通过算法对申报信息、共享数据进行必要性、规范性、准确性审查,符合标准的,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动推送短信告知办事结果。
  
  3.效果:通过全程网办模式提交的抵押注销申请全量进入智能审核,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项精简为0项,每年减少6万余人次的群众跑动次数,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减少至10秒以内,每年节约审核时间超1.6万小时。
  
  十八、“司法云邮”机制
  
  1.内容:革新传统邮寄送达末端的投递流程,运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手机短信、小程序等线上签收方式,实现实体司法邮件云端签收。
  
  2.创新点: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随时随地签收司法文书,有效缩短司法送达周期。
  
  3.效果:截至2024年3月,已签收司法云邮2182份,直接签收率提高65%,送达耗时同比缩短92%。
  
  十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衔接三同步”机制
  
  1.内容: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有关国家机关根据职责分工在行政执法、刑事诉讼、公益诉讼三个阶段加强衔接协作,同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司法无缝衔接。
  
  2.创新点:有关国家机关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环节中加强协作,破解证据收集、检验鉴定、修复评估衔接问题。通过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生态赔偿金专户管理机制,促进生态修复随案落实。
  
  3.效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成案率显著提升。马尾区收缴生态修复金930余万元,用于生态修复项目;平潭片区累计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400余万元,缴纳碳汇损害赔偿金9万元、涉及碳汇1800余吨,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十、空港口岸智慧边检出入境流量监测管理新模式
  
  1.内容:在机场口岸建设智慧边检视频智能应用平台,通过人员密度摄像机实时监测出入境旅客密度,预估验放人数,合理配置边检警力,打造“客流预测—实时监测—轨迹追踪—可视指挥”的客流预警监测管理新模式。
  
  2.创新点:实现全天候、全维度口岸出入境流量监测智慧化,精准研判假期客流高峰和候检时长,引导错峰出行,提高了旅客通关效率。
  
  3.效果:有效减少出入境旅客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春运、国庆等假期出行高峰时间段,内地居民平均排队候检时间不超10分钟,口岸出境航班准点率提高6%。
  
  二十一、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运安全保障机制
  
  1.内容:海事管理机构联合相关单位,建立海运全过程、全链条式的安全机制,以集装箱班轮混装方式,服务辖区企业生产的储能系统以批量海运的方式出口,抢抓先机壮大“中国制造”新龙头产业。
  
  2.创新点:一是国内率先开展集装箱班轮批量混载锂电池海运出口,严格配套全链条动态跟踪机制。二是“一企一策”定制检验项目清单和认证流程,指导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提升装箱作业效率。三是发布全国首个针对储能集装箱的海上安全指南,实现国际海运管理、技术、服务多维度制度突破。
  
  3.效果:填补了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运输标准的空白,打通了储能系统常态化出口渠道,充分释放航运运力,每航次可为企业节约75%的物流成本。目前已安全保障宁德时代40个航次、1128台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顺利出口,累计货值达56亿人民币。
  
  二十二、客船“预检清单”式安检新模式
  
  1.内容:结合信用体系,对中低风险船舶建立预检清单,列明船舶安检关键设备、人员安全操作等内容,配套提出检查方法,指导船员按照清单开展自查;执法人员登轮时对照清单和视频、图片资料快速核验各项内容。
  
  2.创新点:通过指导船员掌握关键设备的维护要点,船员可以将预检项目与安全管理体系维护保养的自查自测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船员对船舶的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3.效果:已对442艘次客船实施新模式安检,提升了安检效率的同时,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了船舶调班情况。
  
  二十三、台湾法律专才实习实训试点
  
  1.内容:建立完善台湾法律专才实习实训、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帮助台湾法律专才熟悉大陆司法体系及诉讼程序等,构建两岸法律专才常态化交流交往新机制。
  
  2.创新点:建立全国首个台湾法律专才实习实训基地,构建法院主导、高校和实务部门协同参与的台湾青年实习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台湾法律专才实习实训运行、管理、保障等制度,为台湾法律专才到大陆就业、创业搭建桥梁、提供便利。
  
  3.效果:已有100多名来自台湾地区的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专才到平潭参访交流、实习实训。2020—2023年,厦门片区共接收四批次15名台湾地区法学青年实习,其中8名已在大陆就业。
  
  二十四、“个转企”一站式全程网办
  
  1.内容:依托“信用承诺+数据即时互通+远程身份认证”多重手段,精简转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个转企”线上一表填报、全程网办,线下一口办理、当场办结。
  
  2.创新点:申请人只需“登录一网、填报一次”,可将信息精准推送至各部门。依托远程实名认证系统,完成在线身份认证+意愿确认+电子签名。同时,简化许可证审批程序,食品经营等许可证可直接办理变更,现场无需核查。
  
  3.效果:“个转企”线上申请材料由系统自动生成、嵌入电子签名,数据跨部门互通,税务清税反馈期由10天缩短至实时,真正实现“一表填报、一纸不交、一趟不跑”。
  
  二十五、税费诉求协同快反平台
  
  1.内容:设立“税悦工作室”及其线上平台,汇聚税务系统、政府部门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专业人才组成云服务专家团队。构建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专家共享、远程互动、部门联动和在线预约服务,实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疑难杂症。
  
  2.创新点:因专家资源分布存在城乡差异、地区性差异等情况,导致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费疑难杂症无法第一时间获得税务机关帮助解决。“税悦工作室”构建了快速响应机制,有效解决该难题。一是“专家共享”。建立省市县三级专家资源库,打破区域壁垒,按需呼叫,享受专家服务;二是“远程互动”。应用多方通话、视频会议等技术,实现与专家面对面,及时解决疑难杂症。三是“部门联动”。协调人社、医保、市监等多部门专家入驻,形成税务一家搭台、部门多家协同、诉求一站解决的新格局。四是“在线预约”。开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专属预约通道,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提交疑难诉求,预约专家在线服务。
  
  3.效果:截至2024年4月,试点片区共有15名系统内青年英才、5名第三方专业人才以及人社、医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业务能手组成智囊团,共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困难诉求403件。
  
  二十六、跨境电商货物快速智能转关模式
  
  1.内容:依托海关信息化系统、智能卡口及安全智能关锁的有机配合,跨境电商企业在属地海关(启运地)申报货物转关,无需申领纸质材料、使用物理关锁,转关车辆运抵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可实现自动解锁、自动核销,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间。
  
  2.创新点:无需申领纸质材料、无需使用物理关锁,货物监管全程通过信息化系统和电子锁智能锁实现,电子智能锁自动解锁、货物转关单自动核销。
  
  3.效果:企业通关效率预计提升30%以上,压缩通关时间约3至4个小时。
  
  二十七、进境拼箱货物监管新模式
  
  1.内容:海关创新进境拼箱货物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在进出境集装箱作业港区拆箱专用场所内进行拆箱,依托信息化系统在货物报关单放行的前提下,实现整柜提运单拆单放行,加快拼箱货物通关。
  
  2.创新点:海关在加强风险研判的前提下,一是引入第三方理货公司全程参与货物拆卸入库清点,出具理货报告;二是港区划定区域内设置或配备必要的防逃逸设施、防疫工具和药剂等。三是企业预先提交相关声明,加强动植物检疫风险管控。对已拆分的拼箱货物,在报关单放行的前提下,货主可向港区申请提货,港区依托海关现有物流辅助系统向海关提出电子申请,经审核放行即可办理提货手续。
  
  3.效果:每票货物通关时间预计平均减少约4天、通关成本节省约100元。
  
  二十八、跨境电商9610“邮关直连”通关模式
  
  1.内容:实现邮政企业“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电商企业可通过邮政企业采用分单作业模式直接申报跨境电商电子商务零售一般出口(9610模式)货物,并通过福州国际邮件处理中心以“邮路”方式直接运输出境,无需拼货。
  
  2.创新点:充分利用中国邮政通达全球的物流运输线路优势,采取邮政企业“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系统”的数据直连,通过业务监管和信息化配套系统,缩减各个互换局与直属海关数据流转节点,减少数据流转时间,解决中小电商企业出境物流通道问题,提高中小电商企业跨境物流效率。
  
  3.效果:通过邮件通关的跨境电商包裹申报压缩了2个作业节点、二分之一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一季度,采用该模式监管邮件叠加跨境电商9610货物约110吨、货值约122万美元,为跨境电商企业降低通关环节成本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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