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把握自贸试验区的“三个全面提升”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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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强调,“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目的是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全面提升”。 

  制度型开放水平、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的“三个全面提升”分别从开放、改革和发展的维度提出战略要求,指明了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方向重点、实践路径和检验标准,是对改革开放和发展内在逻辑的准确把握,是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指导自贸试验区提升发展的行动指南。 

  

提升自贸试验区具备坚实的基础和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从上海起步,先后7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持续探索高水平开放和深层次改革的新路径新经验,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了一大批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在制度型开放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并把“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2023年以来,首批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试点措施全面落地,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总体方案加快实施。随着上述试点的落地实施、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将推动在更大范围释放政策制度红利。 

  在系统性改革方面,自贸试验区坚守“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初心使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了“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改革精神,遵循“先试点再推广”的改革规律,开展因地制宜差异化探索,形成了以首张负面清单、首个单一窗口、首个自贸账户为代表的改革成果,累计推出3600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在国家层面累计复制推广349项改革试点经验,覆盖贸易、投资、金融开放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彰显了自贸试验区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改革魄力。 

  在开放型经济方面,自贸试验区率先推出一系列改革开放举措,推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人员进出、运输等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动全球高端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建成了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引领了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2024年上半年,22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20.8%的外商投资和19.5%的进出口。 

  

以全面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为方向引领

  制度型开放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要义、重要标志和关键所在。当前,国际经贸规则呈现出自由化和便利化要求更高、新领域新议题更广、从边境措施向“边境后”措施扩展等新趋势。制度型开放适应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为主要内容,以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目标,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规则和制度体系为重点,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锚定制度型开放的重点开展差异化探索。自贸试验区要立足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发挥产业集聚和场景多元融合的优势,聚焦知识产权、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政府采购、劳动保护、竞争政策等“边境后”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相通相融,为推动我国加入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新规则谈判和全球经济治理探索新经验。要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商品、技术、资金、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增强对国际商品和资源要素的吸引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了首创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为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打下了试验基础。要鼓励各自贸试验区立足实际开展差别化探索,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制度创新,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要加强宣传培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试点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贡献“中国之制”。自贸试验区不仅要对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国内制度改革完善,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变制度的被动接受者为主动供给者,为构建全球经贸规则、制度作出贡献。要充分发挥我国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领域的优势,参与数字化、绿色化等国际经贸新领域规则制定,为全球治理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 

  

 

  

以全面提升系统性改革成效为核心任务

  聚焦重点方向和领域。聚焦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围绕 “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改革目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聚焦高质量发展卡点堵点问题,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聚焦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强化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体制机制,完善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机制,健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体制机制,建设优良科技创新生态和现代化产业体系。 

  注重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要运用全局观点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处理好“为国家试制度”与“为地方谋发展”,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制度创新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制度创新与复制推广等重大关系。确保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围绕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产业上中下游全链条、新兴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创新,增强制度供给的前瞻性、系统性、精准性,通过集成式谋划与差异化探索,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生态和发展态势。 

  

 

  

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为目标追求
 

  

  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是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和成效检验。 

  要以科学评价体系引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度的开放规模、优质的开放结构、高效的开放效益、持续的开放动力、完善的制度环境是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科学评价开放型经济质量,需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度创新方面要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具备相应的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参与国际规则构建的能力。宏观数据方面不仅看开放型经济的规模、数量和速度,还要看结构、质量和效益。产业支撑方面要看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绿色化和数字化水平,对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和全产业链创新能力。微观感受上要看营商环境水平和微观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要在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贸试验区要通过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枢纽功能,统筹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和现代产业集群能级跃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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