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保税物料跨关区直供”模式落地

来源:津滨网 发布时间:2024-08-0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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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批采用“保税物料跨关区直供”海关监管模式的保税供船物料,顺利由天津运抵辽宁省锦州港集装箱码头,并第一时间供给到国际航行船舶“爱客轮”号,这标志着由天津海关首创的“保税物料跨关区直供”新型监管模式正式落地,该模式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天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在‘保税物料跨关区直供’新模式下,我们的货物自天津运抵锦州口岸后可直供船舶,无需再次出入保税仓,整体物流时间从之前的4至5天,压缩到1天。”锦州海僡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吴仲博高兴地说。

  吴仲博所提到的“保税物料”,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物料,或者国内企业以保税方式生产出口的产成品,通常存储在港口附近的保税仓库内。国际航行船舶需要持续补给的保税物料主要包括润滑油、清洗剂、焊接零件、缆绳等船舶航行作业途中的消耗品。当国际航行船舶提出物料补给需求时,保税物料仓储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批准后,向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供船服务。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和国际枢纽港,天津港依托独特区位优势,在满足往来天津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物料的供给需求的同时,持续辐射周边曹妃甸、京唐港、大连港、葫芦岛等港口。据了解,天津口岸每年度保税物料的外港供应量已超过总供应量一半。

  为进一步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贸易要素配置能力,让跨关区船舶补给更高效,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联合推出“保税物料跨关区直供新模式”。

  据天津新港海关保税监管科副科长张靖康介绍,传统模式下,供应地和目的地口岸需同时具备保税仓储场所,企业需在供船前将保税物料流转到目的地口岸的保税仓库,且通过“金关工程二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向两地海关申报进出口核注清单。物料从保税仓库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前,企业需再次向目的地口岸海关办理申报出库手续,整个流程至少需要4至5天。

  而在新模式下,企业向天津海关提交跨关区供应申请后,可直接将保税物料运输至沈阳关区的锦州口岸,无需将物料流转至锦州口岸的保税仓库,减少了物料多次进出库申报、流转、核销等环节,直供至目的地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天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这一模式,将供应地海关、目的地海关各自对保税物料实施的‘分段式’监管,优化为两地海关‘集约式’监管,两地海关依托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供应地海关将目的地海关的作业结果作为保税物料的核销依据,从而实现了保税物料的出库、报关、供应、核销整个流程的跨关区一体化。”天津海关自贸处处长田家超表示。

  为更好地推动相关举措落地,天津海关、沈阳海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选派专家团队实地调研两地港口作业特点,选定天津新港和辽宁锦州口岸作为试点,结合试点港口的监管模式和配套设施,不断规范业务操作规程,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应用数字化赋能监管。

  同时,两地海关纷纷打出了“零等待”作业、“零延时”通关、“快验快放”的服务组合拳,更好适应国际航行船舶船期紧张、靠泊时间不确定等特点,保障企业诉求即时响应、即时解决,真正送服务到企业“心坎”上。

  “在两地海关的帮助下,预计我们企业每年将新增50艘次船舶物料供应业务,货值近2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借助自贸试验区红利,扩大现有客户的业务量,积极培育新客户群,拓展保税物料供应从海运业务到航空业务。”天津远洋船舶供应公司代理部经理李杰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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