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部门和片区回应媒体关心的问题

来源:自贸政策研究处 发布时间:2020-11-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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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成果媒体见面会上,福州海关、福建海事局、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国际商报:请问,在第八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成果中,福州海关推出的成果效果如何?
  


  福州海关综合业务处 彭哲憬副处长: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福州海关一直是以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时遇到的难点、痛点为改革创新的重点,想企业之所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出了一系列简化通关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推出的创新举措都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优化外贸集装箱‘水水’转运监管模式”这项举措就较为典型。
  
  改革前,马尾青州港区的货物如需经福清江阴港区的大型码头进出口,就需要使用内贸船舶或者货车开展两个港区之间的货物运输,而且货物必须在福清江阴港区办理海关通关验放手续。如果货物被信息化系统布控,需要进行现场查验时,企业需专门派人到福清江阴港区配合开展查验,每次将增加3-4小时在途时间及数百元交通成本,这样企业通关物流、时间成本较高。
  
  针对这一痛点,福州海关主动优化作业流程、提升隶属海关之间的协同效率,开展“优化外贸集装箱‘水水’转运监管模式”创新,允许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外贸集装箱专业码头之间相互转运进出境的集装箱货物,给予进出口企业更大的选择权。
  
  改革后,进口货物从福清江阴港区的直航干线船舶进境后,可以通过“水水”转运专线船舶直接运至马尾青州港区办理通关手续;出口货物运抵马尾青州港区办结通关手续后,可以通过专线船舶直接运输至福清江阴港区装船出口。该模式优化了青州港区和江阴港区物流通关链,强化青州港区和江阴港区的互联互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我们把这个模式扩大到了整个福州海关关区。
  
  试点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水水”转运模式已监管服务集装箱4.7万标箱,节约企业成本约2350万元。该模式既有助于发挥青州港区离福建外贸货源地较近、外贸服务业成熟规范的优势,又有助于发挥江阴港区码头设施好、干线航线多的优势,通过增强港区的“海海合作”有效降低闽北等革命老区的进出口货物陆路运输成本,增强闽北和福州的“山海协作”联动发展。
  


  福建广播全媒体:今年受疫情影响,航运业也受到不小的冲击,我们注意到福建海事局作为主管机构,在疫情影响期间,相继在我省推出并复制推广一系列的便利化措施创新举措。能否请您介绍下,这项措施对航运企业能带来哪些红利呢?
  


  福建海事局法规处 林立副处长:感谢提问。你可能也关注到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自贸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中有4项都是海事部门为我省航运业及营运船舶提供服务便利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都聚焦我国当前疫情常态化形势下,从便利相对人、服务航运业角度出发,更多地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针对相对人审批办理和现场检查相关事项,从减时效、减环节、减材料优化政务办理模式。

        比如,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试点海事船舶证书(文书)便利办理,通过并联办理、网上办理、无纸化审批、容缺办理等方式,将企业办理船舶证书(文书)由原来规定总时限53个工作日缩短至最短16个工作日,缩短时限近70%。
  
  在福州辖区,《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远程预先审核实现了一网通办,提升政务办理审批效率达50%,减免纸质材料达80%,网上预审后相对人可通过“服务驿站·邮寄直通车”邮寄上门,实现了证书办理“一趟不用跑”。
  
  推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便利化措施以来,航运公司及其所管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从审核到发证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快当日办结,预计可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船舶每年节约运营成本逾千万元。
  
  结合大环境的形势要求,试点远程监督检查,在保证安全监管不松劲的基础上,通过转变现场检查为远程监管,仅在厦门辖区采取“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电子监管”的新模式,一年可替代约4000个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为相关危险货物生产、出口企业平均节约1-3日的通关时间。
  
  可以预见,将这4项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后会大幅扩大航运业受益范围,切实为行政相对人带来改革红利。
  


  经济日报:福州片区是怎样推动改革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的,这些创新举措在复制推广后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福州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黎发明主任:福州自贸片区自挂牌以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的要求,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制度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工作,持续放大改革创新的溢出效应。
  
  (一)推动福州片区创新举措复制推广至全国、全省。经省自贸办委托毕马威评估认定的16批创新举措中,福州片区入选217项,其中全国首创75项。为扩大已推出的创新举措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效果,片区管委会定期对已推出创新举措梳理汇总,及时研究提出复制推广建议报省自贸办,目前已有‘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简化CEPA以及ECFA项下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等25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发文在全国复制推广,另有94项创新举措被省政府列为福建省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在中山大学发布的24个自贸(片)区2018年度、2019年度制度创新指数排名中,福州片区均位列第八。
  
  (二)在全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以市政府制定复制推广方案,逐项制定任务分工表,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深化落实全国自贸试验区6批144项和福建自贸试验区7批156项创新举措在全市复制推广,确保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目前,福州市营商环境已开始实施3.5版“升级”,由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的船舶证书“容缺并联办理”模式、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出口大宗散装货物“抵港直装”等贸易便利化举措先后推广至全市,企业办理船舶证书(文书)由原规定总时限的53个工作日缩减至最短16个工作日,2020年6月福州关区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已压缩在1小时内。
  
  (三)编制发布创新集成案例推动复制推广。定期对各区块、市相关职能部门推出创新举措进行系统集成,形成内容丰富、配套衔接、协同高效的改革链条,编写创新典型案例,加以宣传推广,进一步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级各部门借鉴学习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提供有益参考。如“创新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列入国务院第三批“全国最佳实践案例”,“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刷脸实名办税模式”被商务部国际经济研究院评为典型经验。福州自贸片区还通过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媒体渠道,开展改革创新红利的宣传报道。尤其是今年以来,结合挂牌五周年系列活动,制作《一本证的“秒”办》《一张网的“视”界》等一系列微动漫、微视频,将加快企业开办、助推物联网发展等创新举措在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发布,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自贸试验区政策,也让全社会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有更加深入、实质的认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
  
  (四)“多区联动”打造多元复制推广载体。利用国家级新区、自贸区、自创区等“六区”叠加优势,为自贸试验区试验任务和制度创新提供了良好载体。一是及时将福州片区已推出的创新举措提供给福州新区管委会进行推广,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等。二是通过“多区”联动发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在新区和自创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各类创新举措,如“IT技能人才虚拟双创平台”在福州新区和自创区率先推广后,有效促进团队和个人创业创新。该项举措入选福建省自贸区和自创区联动发展第二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三是以平台建设作为推动创新举措复制推广的载体。通过打造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基金小镇、先进制造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等13个重点平台,实现“多区”乃至全省企业共享改革创新成果,促进创新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高效协同发展。目前,基金小镇已集聚基金类企业近400家、基金规模超1500亿元,占全省六成以上,投向全省实体项目达250亿元。
  
  (五)优化复制推广机制实现改革成果共享。一是强化“市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市自贸办(7个专题组)-片区管委会”三个层级的运行力度,提高制度创新及复制推广效率;二是建立片区管委会与各区块所在政府、市直部门及海关、税务等中央直属机构联席(联动)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自贸区制度创新复制推广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建立高质量发展考核、改革创新考核、管委会内部考核三大机制,将全市21个相关职能部门纳入自贸区建设绩效考核,强化对自贸区改革创新复制推广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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