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对部分产品征收关税

来源:驻伊拉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发布时间:2024-07-3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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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法克新闻报道,伊拉克内阁会议批准了工业和矿产部工业发展和组织司根据修订的《伊拉克产品保护法》(2010 年第 11 号)提出的建议,决定如下:

  1.继续对所有进口至伊拉克的塑料安瓿瓶征收65%的关税,期限为四年且无任何减免。

  2.对用于包装软饮料、果汁和能量饮料的铝罐征收额外30%的关税。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 120 天生效。

  http://iq.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407/20240703525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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