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自贸委〔2022〕18号
仓山区人民政府、马尾区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区内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区内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特制定《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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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