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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及关于老区苏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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