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商务局出台促进2023年一季度商务经济稳增长四条措施

来源:福建商务 发布时间:2023-02-12 19:15
相关文章:

  近日,莆田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商务经济稳增长四条措施的通知》,出台四条促进2023年一季度商务经济稳增长的重点政策措施,持续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商务经济向稳向好发展。

   组织发放商贸消费券

  围绕汽车、住宿餐饮、建材家居、电子商务、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主题,以及莆田市鞋服、食品、工艺美术等优势产业,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持续激发消费活力。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首季度促消费活动,投入超1000万元资金(仙游县240万元,荔城区240万元,城厢区240万元,涵江区100万元,秀屿区100万元,湄洲岛40万元,北岸开发区40万元)分批次、分主题发放商贸消费券,统筹省、市相关促消费资金按照不低于各县(区、管委会)消费券核销金额的50%比例给予正向激励。

   提振住餐消费

  鼓励餐饮企业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积极融合新业态新渠道,探索“堂食+外卖+外送+预制菜品”等经营新模式,拓展线上线下餐饮消费。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开展以“莆阳开春”美食节活动,对经莆田市商务局备案,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美食节活动给予一定补助。对住餐企业一季度内实现营业额达800万元且增幅达15%的,给予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量每增加5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

  对新设(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业)于2023年一季度到资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服务莆田经济建设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按实际到资规模的0.5%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百名网红(达人)进百企销千品”带货专场活动

  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以“百名网红(达人)进百企销千品”为主题,邀请知名大V、行业达人举办带货专场活动。对经莆田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举办的,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场地及设备租赁费、广告投流、专家(大V、达人)劳务费(含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惠企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有关奖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