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海关总署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推动外贸质升量稳,打造更优口岸营商环境,厦门海关聚焦提效率、降成本、强改革、优服务、促发展,制定出台“七提升、七服务”35条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
一、提升通关效率服务货物快进快出
1.压缩检疫审批办理时长。属厦门海关审批事权的,实行“即报即审”。冰鲜水产品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2.加快鲜活农产品通关。在关区所有现场建立鲜活农产品通关“绿色通道”,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保障。
3.服务水产品分拨集散中心建设。实施进口冰鲜水产品“附条件提离”措施,取样后即可提离,帮助企业提前1—2天配送运输。在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开通冰鲜水产品检测专用通道,实现平均检测时长从6.9天压缩至2.5天。在高崎机场全面推行“免预约+免到场”口岸检查模式,实现进口冰鲜水产下机后直接分流至货站查验区,由货站工作人员配合海关查验,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服务进口冰鲜水产品便捷通关。
4.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将厦门至福州马尾进口水运转关“离港确认”模式复制扩大到省内主要港口。争取与香港海关开展“跨境一锁”合作,实现香港至厦门快件货物在粤港公路口岸“不换车、不换锁”自动快速验放,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融入大湾区建设。
5.压缩取样送检时长。提升海关技术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实验室管理系统运用,实行实验室检测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实现取样送检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压缩取样送检整体时长10%以上。
6.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鼓励企业在商品归类、价格和原产地的《预裁定决定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至90日内,向海关提出展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海关制发新的《预裁定决定书》,有效期3年。强化政策宣讲及辅导,及时评估实施情况,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二、提升改革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
1.深化“真空包装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模式”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进口的真空包装、防光(防尘)包装、恒温储存等不宜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的高新技术货物,将科学随机命中的口岸查验指令调整至目的地海关执行。对高新技术企业有意愿参与的,开展一对一辅导。关区风险评估、审核的用时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2.推广减免税快速审核模式。进一步适应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产业精细化供应链管理方式,扩大“企业生产管理系统(ERP)联网申报+快速审核”模式应用范围,将减免税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半个工作日,提高进口减免税审核效率。
3.服务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参加全国跨境电商税收担保电子化试点,提高缴税便利化水平。布局设立临港、临空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在符合分区管理要求的拼箱作业场所内试点开展跨境电商、快件等新业态与一般贸易货物拼箱出口。优化跨境电商作业模式,参与跨境电商跨关区进出口退货试点,在海沧、象屿和泉州综保区试点开展特殊区域清单出口、进口购物急速配送作业模式。
4.全面落实综保区改革措施。推动申建翔安新机场空港综保区,加快海沧综保区(二期)、象屿综保区转型验收。落地供船燃料油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功能叠加试点,允许指定油罐同时具备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库功能,减少油罐配备和占用,有效提升油罐利用率。实施航空维修企业生产管理系统(ERP)与海关联网监管改革,助力厦门一站式航空维修平台建设。
5.全面落实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措施。暂停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采取担保管理措施至2025年,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由5年减至3年。参与总署加工贸易单耗改革试点。在综保区和自贸试验区外,加快扩大一批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自产出口产品“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项目。
6.推进锂电池包装检验监管便利措施。依托企业自检自控体系,实现关企对出口锂电池包装“共同检验”。创新开展出口锂电池包装“形式备案”,海关提前实施形式审查并指导企业合规出口。
三、提升政策供给服务外贸创新发展
1.完善厦门技术性贸易信息网。实现对64个重要贸易对象国(地区)技贸信息全覆盖,发布条目增长10%以上。开展专项技贸措施培训,每季度征集特别贸易关注议题,每半年对技术壁垒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每年开展技贸调查,为企业破壁出口保驾护航。
2.加大跨境海关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卫生条例(2005)》、“大流行协定”修订谈判磋商,推进厦门海关与1个以上国家(地区)建立点对点卫生检疫合作机制。与南非德班海关签订新一轮关际合作协议,开展智慧海关建设、能力提升、AEO互认实施、常态化数据共享等4个领域合作。配合厦门市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设立金砖国家服务专区,创设金砖国家技术贸易措施专栏。
3.推动两岸贸易便利化。指导国际邮轮母港监管中心开展台海快件业务。支持在综保区内建设两岸跨境电商中心仓,实现多种电商业态在区内集聚集约高质量发展。
4.服务口岸开放平台建设。指导厦门五通码头三期通过省级口岸开放验收,服务加密两岸航线。做好厦门港东山港区进境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推动通过总署考核验收。
5.优化跨境贸易金融数据服务。在符合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开放和利用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积极指导和支持银行、出口信保等金融机构“依规取数,依法用数”,助力金融机构完善风控模型、优化审核效率。
6.开展政策前瞻研究工作。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机场,借鉴“无感通关”“国际中转”“一次过检”等先进做法,嵌入新机场整体规划,研究翔安新机场货物、行李物品、运输工具等监管方案,研提打造新机场临空货运枢纽建议。配合修订对台小额贸易和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办法,拓展大嶝市场经营商品范围。
四、提升科技运用服务智慧口岸建设
1.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优化进口石材检验模式,降低集装箱装运石材抽查比例60%以上、压缩通关时长20%以上。开展海沧、东渡口岸进口铜精矿转场至龙岩紫金监管场所检验,节约口岸通关时间3—4天。优化进口木片查验流程,实施“分舱查验、逐票放行、整船处置”监管模式,实现通关时间缩短20%以上。
2.持续优化属地查检模式。在全关区推广运用进口小批量货物集中查检模式。对出口竹木草制品(输美国、澳大利亚木质品除外)、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整改两类属地查检作业,新增远程视频查检模式。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试点开展“批次检验”改革,将逐批现场检验监管模式调整为“抽批现场检验+逐批审核资料”,减少现场查检频次。
3.协同推进“智慧口岸”试点。拓展船舶登临作业预约、进口卸船/出口入卡查验分流、查验免预约等功能,将物流全流程监控功能推广到厦门辖区所有口岸。试点“空运查验分流”模式,待查验货物可在飞机抵港后直接调运至查验区,避免二次调运,提升货物周转效率25%。
五、提升规范管理服务企业降本增效
1.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海关涉企收费口岸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建立收费档案动态更新机制,不允许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变相增加企业费用成本。
2.持续推广落实境内运费审价扣减措施。开展内河扣减运费、中欧班列运输等专题政策评估及宣讲,对关区符合规定的进口纳税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建立专项业务工作台账,确保企业享受中欧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内河运费及相关费用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的政策优惠,减轻企业税负。
3.服务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开展专题调研,及时监控分析进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宣贯。持续推动航运企业和船舶备案,配合地方政府争取将厦门港-上海港、厦门港-深圳港等航线纳入试点范围。
4.开展“税惠赋能”行动。建立快速退税机制,对材料齐全的进口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申请,实现当日办结。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和“一保多用”,推广RCEP原产地服务平台,实现原产地证书“掌上申领”。已签署实施的20个自贸协定,力争进口利用率达90%以上,推动企业“应享尽享”。
六、提升协同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1.加强厦门海关门户网站建设。每月开展在线访谈和“关长接待日”活动。推进厦门海关12360服务热线建设,邀请海关领域专家,常态化开展专家接听咨询活动。对各类海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网公示、维护更新。
2.落实依申请采信第三方报告便利举措。在出境水果注册果园包装厂企业、出境动物注册养殖场、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备案种植场、出口食品备案养殖场(基地)等6类事项核查作业中,依企业申请采信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减少实地检查。推进进口原油检验实施采信管理,便利大宗资源商品进口。
3.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外贸综服企业、地方重点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信用培育,推动关区AEO企业突破至200家以上。
4.用好主动披露政策。落实危害后果轻微的程序性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予以减轻、从轻处罚。对新兴业态、产业供应链骨干企业、重点扶植企业点对点提供定向辅导。
5.常态化推动企业“问题清零”。结合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开展“进千企、解千题”活动,其中对进出口值排名前1000位、产业链龙头、综保区三类企业开展全覆盖、问题式调研,解决企业个性化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七、提升监管效能服务高水平安全
1.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4”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全员打私,力争查获一批大要案,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营造健康公平的口岸营商环境。
2.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龙腾2024”专项行动,加大国产自主品牌保护力度,保护创新。
3.深入推进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三年专项行动。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增设外来物种监测点,严格做好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应用智能设备对进境异宠进行拦截,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4.开展食品安全“国门守护”行动。健全精准拦截机制,对进口不合格食品100%依法处置,对被境外通报出口食品100%进行核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5.开展“金钥2024”稽查专项行动。精准打击“滞、瞒、逃、骗、害”进出口违法行为,筑牢国门安全防线、促进企业守法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