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凭借结关后的海关报关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顺利完成本年度最后的风力发电机组“入区退税”手续,累计收到12票报关单“入区退税”款5452.2万元。目前这11套海上风电机组设备已全部投用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 近年来,具备清洁、绿色、可再生、建造周期短等一系列优势的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潜力巨大、发展势头强劲。平潭新一轮总规落地实施后,在平潭附近海域建设用于岛内生产使用的入区设备符合“入区退税”政策要求的,可在货物入区后依法办理增值税退还手续。 为支持实验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保障“入区退税”海上风电项目设备顺利抵岚,平潭海关全程跟进靠前服务,会同实验区经发局、实验区税务局等部门开展协调推进会,梳理“入区退税”政策清单,助力企业用好政策;针对无法实际过卡且享受“入区退税”政策货物,制定出台超限货物二线入区监管方案,充分利用区港联动、预约预检等便利化措施,确保入区设备即到即检、即检即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