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市监办〔2020〕137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监管,强化源头质量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19〕3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检验机构和安全阀校验机构的证后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通过巡查生产和检验现场,查阅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抽查产品(设计)技术档案和生产、检验检测记录,与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交谈提问等多种方式,对全省262家获证单位(其中特种设备生产单位249家、气瓶检验机构12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家)的资源条件保持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产品(设计)及检验检测质量的控制情况以及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240家(占91.60%)获证单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检验检测活动,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但也发现22家(占8.40%)获证单位在取得许可之后存在资源条件下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执行脱节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技术人员、持证作业人员和检验人员数量不足,缺少生产设备或检测设备,未按规范设置、管理焊材库和档案室。个别无损检测人员未经执业注册。
2.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部分单位未按规范要求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理化检验质量控制责任人员),未按《规则》修订质保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缺少必要的控制性内容或要求,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审核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外委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缺少委托协议、有的外委单位无资质或资质过期,测量装置超期未检定或校验。
3. 产品质量控制方面。部分单位缺少焊材、钢材质量证书,缺少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缺少设计任务书、校(审)核记录,缺少制造过程主要受力构件的焊接检验记录,缺少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证书,无不合格品的记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耐压试验和泄漏性试验,施工方案审批、安装检验记录审核签署不规范。
(二)气瓶检验和安全阀校验机构
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机构缺少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设备和试验装置,气瓶及压缩机存放不规范。
2.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部分机构未按规范要求任命质保体系负责人,未按《规则》修订质保体系文件,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外委无损检测缺少委托合同,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台账不全,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范要求检定或校验。
3. 检验工作质量方面。部分机构未按规范进行检验记录,气瓶判废原因不明确,气密性试验不够规范。
二、有关处理意见
(一)对因不满足资源条件要求、主动提出行政许可注销申请的企业,依法注销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具体企业名称为:福建省榕发化工设备有限公司(TS2235055-2021)、福建福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TS3135070-2021)、福州智盟电梯有限公司(TS3435062-2021)、福建华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TS3435123-2021)、福建省闽建机械有限公司(TS2435055-2021)、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TS1235042-2021)、厦门市嘉创达停车设备有限公司(TS3435153-2020)、厦门市凯讯科技有限公司(TS3235021-2022)、厦门市隆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TS1235010-2022)、石狮市华闽锅炉安装有限公司(TS3538070-2020、TS3135041-2021)、福建省南安市南辉起重机械厂(TS2435025-2021、TS3435056-2021)、福建佶龙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S3435194-2021)、福建省立达管道工程有限公司(TS3835108-2021)、泉州市日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TS3835105-2021)、福建固美金属股份公司(TS2735100-2022)、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TS3835017-2022)、福建轻安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TS3435157-2021)。
(二)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由属地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具体企业名称为厦门康柏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属地市场监管局应督促被抽查企业对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备忘录》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并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确认,实现问题整改闭环;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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