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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245.大宗竹木草制品出口“事前简化、事中优化、事后强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2021-02-19 17:19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45.大宗竹木草制品出口“事前简化、事中优化、事后强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简化事前注册管理,对注册登记的出口竹木草企业免予年度审核,对暂未取得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可以先行接受报检;优化事中出口放行,综合采用企业体系评审、生产过程检查和出口验证的结果作为放行依据,对没有质量安全检验要求的产品,不再强制实施检验;强化事后监管,建立分类动态管理制度,重点把控被境外通报、退运的产品质量问题,动态调整企业分类等级。
  
  ·类别:贸易便利化
  
  ·创新性: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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