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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福州三坊七巷步行街全国示范步行街复核建议的公示

来源:流通处 发布时间:2025-07-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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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经企业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开展自评,省商务厅会同福州市人民政府复核,拟对福州三坊七巷步行街给出“优秀”的复核建议报商务部核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29日-8月4日。如对复核建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厅(流通处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87270301

  传真:0591-87819790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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