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02-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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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第2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180号)要求,泉州伯仲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已通过省级专家组的验收评审,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2月6日至2月13日。有关单位、群众及社会各界等对公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泉州市商务局反映有关情况。

企业名称:泉州伯仲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南金村美茂298号

泉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电话:0595-22132209

泉州市商务局流通业与市场秩序科电话:0595-22386712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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