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葡萄糖一水合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10-2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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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2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Dextrose Monohydr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0.79%,措施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1702.3000。 

  2026年4月22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7月15日,巴基斯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79%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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