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商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措施》《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相关文件精神在我省落实落地,福建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落实政策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邮件:LNH@SWT.FUJIAN.GOV.CN;
2.传真:0591-87856133;
3.信函: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收,邮编350003。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
附件:1.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附件1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
《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商服贸发〔2025〕186号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促进服务出口,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用好用足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出口
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地方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数字服务、高端设计、研发、供应链、检验检测、认可认证、知识产权、地理信息、语言服务等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以及节能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碳足迹核算管理服务、碳管理综合服务等绿色服务,培育服务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二、增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投资,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修订《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对基金重点投向加强业务指导。
三、优化服务出口零税率申报程序
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相关电子信息平台,在申报服务出口退税时推广以电子信息替代需企业申报的纸质或电子凭证,提高服务出口退税申报效率。
四、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加大对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在运输、维修维护、互联网广告等支持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承保能力和水平,优化理赔服务质效,为服务出口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服务贸易统保平台,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并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指导和培训力度。
五、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精准度
深化与相关保险机构的服务贸易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服务出口认定的业务指导。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结合企业收结汇特点和需要提升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结合服务贸易有关特点,提升承保和理赔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拓展保单融资增信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六、完善保税监管制度
出台对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研发、检测业务和培训业态所需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管的支持措施,对实施白名单管理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简化相关研发、检测用物品(特殊物品除外)进境审批流程,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根据实际耗用核销保税检测业务所需的样品和耗材。在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试点对综合保税区外开展“两头在外”的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检测业务实行保税监管。
七、便利人员跨境往来和入境消费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科研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来华签证政策。有序扩大来华单方面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提升来华观光旅游、探亲访友、就医康养、参会参展、参赛观赛、留学研学、旅居养老等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
八、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有序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服务类企业作为成员企业加入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集团内资金调配。
九、提升服务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水平
持续推进服务贸易结算便利化,指导银行优化诚信合规企业的跨境资金收付手续。对于境内外长期合作的企业间发生的小额、高频服务贸易业务,鼓励银行优化审核方式,提升资金结算效率。
十、鼓励知识产权转化交易
加快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质押登记等信息平台,鼓励银行加强与知识产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能力。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推广专利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支持银行对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研发提供贷款,允许根据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灵活安排,满足不同专利研发和转化需求。提升知识产权保险覆盖,有针对性加强对专利转化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环节的保险保障。
十一、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制订重要数据目录,出台更具操作性的重要数据识别指南。优化调整和动态更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研究探索形成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跨国公司内部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便捷化安排,允许通过评估或认证的跨国公司内部自由跨境流动个人信息。在遵守国家网络管理制度前提下,支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更便利地使用网络开展国际贸易和学术研究,参与国际竞争。
十二、加快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
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适应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等建立国际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面向各类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十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中介组织作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争端解决、仲裁调解等法律支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制订并定期更新《国际服务贸易知名展会名录》。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境外办展,培育境外自主办展品牌,助力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2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商服贸函2025年第67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决策部署,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服务外包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开放型经济合作的新亮点,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对稳就业、稳外贸、优结构的重要作用,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7日
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服务外包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数字贸易的重要实现途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在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和拓宽就业渠道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集聚发展、梯度升级、跨界融合,统筹推进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工作。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优势产业明显的服务外包集聚区,服务外包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显著增长。服务外包成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平台载体提升行动。
支持示范城市高质量发展。指导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城市发展战略,认真研究梳理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确定服务外包发展的功能定位,研究制定发展目标,细化形成重点任务,培育重点项目,拓展应用场景,打造服务外包发展的良好生态。支持东部地区示范城市发挥服务外包高端要素集聚优势,打造面向全球的服务外包发展高地。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示范城市拓展服务外包优势特色领域,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外包转移,培育新增长点,促进服务外包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加强园区平台建设。支持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楼宇置换等发展规划,利用资源禀赋,聚焦主导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建设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外包园区,构建数字化基础设施,配置各类优质要素和资源,逐步从传统服务模式向“产业赋能+生态服务”模式升级。支持各地建设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政府和专业机构数据共享,推广“一网通办”。支持服务外包领域专业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链接国际资源,更好发挥其在政策研究和出口促进中的作用。
(二)实施创新引领行动。
打造数字贸易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国际认可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贸易产业集聚区。着力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培育壮大产业实力,积极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境外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的数据服务产业链,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对外贸易新增长点。
支持服务外包相关业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西部资源型城市发展云计算、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相关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国内外信息技术外包和数字服务转移,探索资源型城市数字化转型新路径。
(三)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加强领军企业培育。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服务外包企业,引导企业在新兴领域布局产业生态,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支持领军企业利用接包渠道、品牌标准等方面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信息技术外包企业深入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未来三年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领军企业,支持相关政策向领军企业倾斜。依托专业机构,加强数字服务提供商、国际服务提供商等相关认定,提升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化、数字化交付能力。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政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撬动作用,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服务外包领域。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创型中小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服贸基金与地方基金的联动,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融资的政策覆盖面。
发展设计服务外包。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支持建立服务设计行业组织,鼓励服务设计经营主体向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集聚,鼓励工业设计与服务设计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
(四)实施市场开拓行动。
多元化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发达国家服务外包合作,拓展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东盟国家、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服务外包重点领域合作,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布局市场的能力。积极探索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拓展服务外包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提升应对汇率大幅波动、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变化等风险的能力。
加大展会促进支持力度。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服务外包品牌展会发展。充分发挥商务部境外办展平台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支持企业境内外办展参展。
(五)实施行业规范发展行动。
研究建立标准体系。强化服务外包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和技术组织建设,加快服务外包重要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国内国际标准相通相容。
修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修订《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优化重点发展领域范围,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导向,纳入更多服务外包新业态新模式。
完善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服务外包统计体系,优化统计系统功能,提升统计监测水平。
(六)实施人才培养行动。
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创新培养模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多管齐下强化数字服务外包人才的全球吸引力和供给能力。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服务外包相关院系和专业,引进优质国际师资和教材。完善社会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依托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实践型、专业型、创新型人才培养。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制约服务外包发展的堵点卡点问题。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示范城市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制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因地制宜培育服务外包特色优势产业,及时总结报送优秀经验案例。商务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经验总结与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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