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首次发布,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26-03-1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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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发布前两月国民经济数据时,在消费相关指标中有一项重要变化,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 

  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介绍道,今年发布的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是在原有网上零售额指标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得到的,主要差别是“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过去发布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重点平台服务零售情况。  

  付凌晖表示,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对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与此同时,将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统计监测等工作,更好反映消费发展状况,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广大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根据大家的意见,持续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付凌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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