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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专场招商活动项目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

来源:自贸综合协调处 发布时间:2025-03-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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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专场招商活动项目开展市场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专场招商活动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我厅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专场招商活动提供酒店的场地租赁、会客室租赁等服务,最高报价不超过十万元。

(二)项目要求

1.提供的会场需在厦门市岛内酒店内,会场外需设有不低于800平米的展示区。

2.会场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层高不低于7米,内部可搭建16米*4.5米的以上规格的舞台,配备200人以上课桌台。

3.会场需连续租赁两天,租赁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21日(全天)。

4.会场旁边需租赁2间休息室,每间休息室至少配备可容纳8人的沙发位,每间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拥有独立卫生间。2间休息室的租赁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全天)。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填写完整的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三)本次市场价格调查报价为后续实施采购参考,凡符合条件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列入后续实施采购确定供应商的考虑范畴。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7日8:00—3月21日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主楼自贸综合协调处703办公室

联系人:卞先生;联系电话:0591-87270223

附件: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自贸综合协调处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报价(元)

计价依据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专场招商活动项目

 

 

 

报价总额

¥               (大写:             )

企业单位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请按要求完整填报报价信息,注明企业(单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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