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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福建省商务厅花卉绿植维保服务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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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于近期开展厅花卉绿植维保服务市场需求调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我厅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有4幢办公楼。该采购项目是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绿植花卉620(全年估计数量,如遇特殊情况,实际需要数量误差在±10%以内,总价不再变动调整,其中全年提供大型绿植67盆,中型绿植59盆,小型绿植494见附件1负责厅内花圃种植养护大楼前4块花圃大门前2块花圃需定期更换种植(共约85平米,养护要求见附件1负责厅内绿植花卉日常养护(浇水、施肥、修剪、清洁)工作,每周养护不少于一次,每次安排2人以上,做到绿植花卉无病虫害,使绿植花卉保持常绿常青。同时保持好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所提供鲜花颜色需喜庆,摆放造型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不同的品种。每季度定期更换植物品种(遇有枯萎坏死等情况随时更换),更换品种、修枝剪叶及浇水等维护工作均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根据我厅实际需求,按合理的市场价格,及时提供所需花卉绿植和需要的绿化改造(不在之前花卉绿植维保中,属另外采购)。

如中标公司提供的各类绿植花卉数量少于我厅需求下限,所少盆数类型按估价(大盆300元、中盆150元、小盆30元)的10倍给予赔偿;如在种植、维护中造成室内场所木地板泡水、墙面污损等建筑设施损坏的,相关修补费用由中标公司负责;如中标公司未按要求及时维护花圃和室内植物超过3次以上,厅主管部门视情有权解除相关服务合同。

二、期限及费用

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供应商根据上述“服务内容及要求”自行决定项目服务费用报价(报价分维保服务和按需零星采购两部分,维保报价最高不超过12万元,按需零星采购最高报价不超过1万元)。

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公司经营范围具备花卉种植、花卉盆景租赁、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等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3.公司2023至2024年内在福州市区(不含8县)须承接过3个类似绿化租赁年服务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4.合法依规经营,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以往参与类似采购项目的情况等(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的报价单(详见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5.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三)我厅将在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5224日至20252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408办公室(收件人:黄杉;联系电话:0591-87270299

 

附件:1.厅绿植花卉摆放数量和需维护花圃面积清单

2.花卉绿植维护服务报价单(一、二)。

             

                                  福建省商务厅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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