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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邀请参加厅主楼16至19层保洁服务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5-02-12 10:29 浏览量:61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厅主楼16至19层保洁服务市场需求调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做好厅主楼16至19层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卫生,包括相关场所全天保洁工作、做好相关办公室值班室等室内保洁工作、负责每天的报刊分发工作等。

  (二)项目需求

  1.安排2名以上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女性保洁人员;

  2.保洁人员必须在7点前到岗工作,工作持续到下午16点;除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外,均要按时到岗上班,如遇特殊情况,需配合厅办公室要求;

  3.每日定时整理办公室、值班室的室内卫生;

  4.保洁人员需通过厅保密政审条件合格后才能上岗,不符合条件的应调换人员。工作中要严守保密有关要求,严禁私自复印、拷贝办公室内各类文件资料,严禁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活动,严禁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保洁人员需服从厅内相关管理规定,每月无故迟到、旷工等累计2次(含)以上,厅业务管理部门可进行处罚,每次罚金不高于300元,连续迟到、旷工等3次(含)以上,厅业务管理部门可做辞退处理或终止合同协议。  

  二、期限及费用

  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供应商根据上述“项目需求”自行决定项目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总额最高不超过9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合法依规经营,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以往参与类似采购项目的情况等(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的报价单(详见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5.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三)我厅将在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408办公室(收件人:黄杉;联系电话:0591-87270299)

  附件:厅主楼16至19层保洁服务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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