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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促进贸易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6-07-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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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当前,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加速重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绿色壁垒对出口企业影响日益凸显。2025年10月,商务部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商贸发〔2025〕216号)。为抢抓绿色贸易发展机遇期,主动应对国际规则变化,引导福建外贸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拓展绿色贸易,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省商务厅制定出台了《促进贸易绿色发展行动方案》(闽商务〔2026〕11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助力福建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行动方案》分为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两个部分。

(一)重点任务。围绕四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任务。一是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发展。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规模;培育绿色低碳外贸主体;积极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加强新业态融合和绿色经贸合作。二是推动贸易环节绿色化发展。推行绿色设计和生产;发展绿色低碳物流;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产品和服务出口。三是推进贸易绿色发展标准认证衔接。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深化标准规则衔接;提升企业绿色认证评价服务。四是推进贸易绿色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加快碳市场与绿电协同;提升绿色产品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和监测分析。

三、政策亮点

一是立足我省纺织鞋服、建材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及锂电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优势,推动贸易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发挥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和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作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展会设立绿色低碳展区;三是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海外仓,加强新业态融合发展,拓展绿色经贸合作;四是主动对接重点出口市场国际规则,落实纺织品、锂电池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推动在绿色低碳领域先行先试;五是将绿色理念贯穿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物流运输、通关便利全链条;六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碳盘查、碳足迹认证等公共服务,降低企业转型成本;七是依托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整合多部门资源,形成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贸易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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