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法规
一、制度和法规
进口产品受加拿大产品质量保证制度约束。从产品制造到销售,加拿大已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保障及监督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整个市场,并适用于本地制造和进口产品。
与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与药物法》《危险品法》《肉类检验法》《鱼类检验法》《动物卫生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规定》等。
二、中间产品的检验检疫
中间产品均按有关行业的国际标准生产,并经过认证,因此通常加拿大政府不介入此类产品质量检验。不过,如果进口危险原料产品,则需要政府检验部门批准。
三、消费品的检验检疫
此类产品进口后直接进入加拿大消费市场,加拿大对此类产品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准和程序。以下以若干相对典型的消费品类别为例说明。
(1)家用电器。进口商必须确保此类产品获得北美主要质量标准机构,如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C.S.A.和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of Canada, U.L.C.的认证。
(2)农渔产品、食品、动植物等。须遵守《食品和药物法》,进口商应确保产品符合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检验标准,该署网站提供一站式进出口检验检疫要求查询服务系统;进出口商可通过产品海关编码,查询具体商品检验检疫要求。
(3)具有潜在危险的产品。指可能有化学腐蚀、燃烧爆炸风险的产品,如玩具、含有毒油漆制品、打火机等,进口商在市场销售此类产品之前,需向加拿大政府检验部门出具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
资料来源:《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加拿大)(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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